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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学与食品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工作档案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1/04/14    浏览次数: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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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加强化学与药学系的管理,使化学与药学系各方面工作计划、工作过程、工作结果和化学与药学建设走向正规化、制度化和科学化,特制定了工作档案管理细则:

 

一、建立实验教学管理档案。包括实验教学计划、实验教学题目、实验内容、实验教学改革、实验报告、实验成绩评定等。

二、化学与药学实验中心的管理制度、管理改革、实验室工作日志、管理文件等均要建立相应的档案。

三、建立人员信息档案。包括实验教学的专职、兼职教师信息,实验技术人员信息,外聘人员信息和管理人员信息等。

四、建立仪器信息档案。包括仪器技术资料、仪器配件、仪器使用、仪器维修、仪器功能开发、仪器使用记录、仪器借用等管理档案。

五、建立实验材料档案。对实验使用的材料订购、领用、库存均建立管理档案。

六、建立开放管理档案。包括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、实验室开放申请程序、实验室开放项目等。对管理档案工作要有专人负责,随时装盒和录入计算机管理数据库。

七、建立实验考试卷、成绩计分册、考试成绩分析报告、试题库及其答案、等归档制度。

八、上述档案需有明确的交接手续,存档后须妥善保管,查阅档案须经实验中心同意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化学与药学实验教学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