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快讯:
当前位置:首页  体制管理  管理制度

药学与食品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

发布时间:2011/04/07    浏览次数:9
初审: 复审: 终审:

 

为了配合好实验教师开展实验教学活动,保证实验教学工作和实验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,对从事实验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:

一、实验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工作,协助教师作好学生实验技术的指导工作。

二、掌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有关实验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方法,努力提高实验技术水平。

三、实验技术人员要按照实验教学计划,按时完成实验前的准备工作(如药品、材料、试剂配制和仪器设备等准备)。

四、实验过程中实验技术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,要随时帮助学生解决实验过程中遇到的仪器设备、实验材料和试剂等实验用品问题,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,并作好实验后的整理工作。

五、作好仪器设备维护、保养、修理工作,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。

六、要负责对实验室仪器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的制定工作,并负责对学生所用仪器操作的培训。

七、做好实验室的仪器设备、配件、器材、低值易耗品、材料、仪器说明书及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,作到帐、物、卡相符。对进实验室的学生要把责任落实到人(如实验用品、仪器、仪表、玻璃仪器、实验台、实验凳等均要编号,按实验组落实到每个学生)。负责损坏丢失赔偿的收缴工作。每学期结束后作好仪器设备、材料的清理和核对工作。

八、负责新进仪器设备的验收、安装、调试工作。并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和编制仪器设备的信息管理软件,落实计算机管理制度。

九、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。学生实验后要检查值日生的情况,使环境清洁、物品摆放整齐。认真检查水、电、气是否关闭,并记好工作日志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十、努力完成实验室主任交给的实验技术管理和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药学与食品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0七年六月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