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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学与食品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消防安全十条注意事项

发布时间:2011/04/06    浏览次数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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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。

二、爱护消防器材,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。

三、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,记住疏散方向。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。

四、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,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执勤公安人员举报。

五、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处理更换。

六、电路保险丝熔断,切勿用铜线或铁线代替。

七、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,不要贪恋财物。

八、身上着火,可就地打滚或用厚衣物覆盖压灭火苗。

九、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以用浸湿的被褥,衣物等堵塞门缝,泼水降温,呼救援助等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药学与食品科学学院实验教学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0七年六月十六日